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立案標準有哪些
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立案標準有哪些
依照《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公通字[2010]23號)第28條的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一百元以上的;
(2)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3)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
(4)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5)其他擾亂金融秩序情節嚴重的情形。
二、非吸和集資詐騙的區別是什麼
1、從籌集資金的目的和用途看,如果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的目的是為了用於生產經營,並且實際上全部或者大部分的資金也是用於生產經營,則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的目的是為了用於個人揮霍,或者用於償還個人債務,或者用於單位或個人拆東牆補西牆,則定集資詐騙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2、從造成的後果來看,如果非法籌集的資金在案發前全部或者大部分沒有歸還,造成投資人重大經濟損失,則定集資詐騙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非法籌集的資金在案發前全部或者大部分已經歸還,則定集資詐騙罪的餘地就非常小,一般應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3、從案發後的歸還能力看,如果案發後行為人具有歸還能力,並且積極籌集資金實際歸還了全部或者大部分資金,則具有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可能性;如果案發後行為人沒有歸還能力,而且全部或者大部分資金沒有實際歸還,則具有定集資詐騙罪的可能性。
目前存在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形式很多,如利用非法成立的類似於金融機構的組織吸收存款,典型的包括抬會、地下 錢莊、地下投資公司等。一些合法的組織也從事或者變相從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活動,如各類基金會、互助會、儲金會、資金服務部、股金服務部、結算中心、投資公司等。對這些組織上從事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構成犯罪的,應以本罪論處。
-
酒醉後搶路人的皮包是不是搶劫罪
律師解析:一般情況下在喝醉了酒之後,搶人不以搶劫罪來進行處理,因為對方可能在酒精的作用下並不是直接故意,但還是應當以對方所造成的嚴重程度來進行處理。【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
-
賣假藥構成詐騙罪嗎
律師解答:不構成。律師解析:不構成。賣假藥構成犯罪的,按銷售假藥罪追究刑事責任,而銷售假藥罪和詐騙罪是不同的刑事犯罪,兩罪的犯罪構成是不一樣的。銷售假藥不是詐騙罪,雖然二者具有相似的地方,但是並不能因此認定為屬於詐騙罪。銷售假藥罪要求足以危害的是人的...
-
經濟犯罪如何處罰
律師解析:經濟犯罪的處罰:經濟犯罪是一個概括性罪名,具體量刑依據犯罪分子觸犯的具體罪名及其犯罪情節或數額予以確定。如犯侵佔罪的,依法應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侵佔數額巨大或存在其他其他嚴重情節的,則應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法律依...
-
被騙2000元怎麼立案
律師解析:被騙了2000元已經超過治安管理條例中被詐騙、盜竊300元的標準,因此,被騙的金額已經達到到公安局立案的標準。但是需要能夠提供被騙過程的證據或者你有轉賬的記錄,就能夠協助公安機關更快的偵破案件,將被騙的款項追回來。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