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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仲裁要多少錢

仲裁1.95W

一、申請仲裁要多少錢

申請仲裁要多少錢

仲裁委員會仲裁案件受理費表

爭議金額(人民幣) 仲裁案件受理費(人民幣)

1000元以下的部分 40─100元;

1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 按4%─5%交納;

5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按3%─4%交納;

100001元至200000元的部分 按2%─3%交納;

2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按1%─2%交納

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 按0.5%─1%交納;

1000001元以上的部分 按0.25%─0.5%交納;

在此提醒一下,申請仲裁的,是需要向仲裁委員會交一定費用的,但是也有例外,收取費用的主要是像財產權益方面的糾紛,而如果是勞動仲裁的話,是不需要交費的。

申請仲裁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有仲裁申請書、證明身份的有關證明文件和有關證據材料等。

申請仲裁的步驟分為受理、受理、聽證、裁決。

仲裁程序從當事人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開始。如果在收到當事人的仲裁申請後,仲裁委員會會先審查,認為它符合條件的,應當向當事人發送受理通知書,期限以收到申請開始算一共五天,同時要發送給被申請人仲裁通知書及其附件。

二、關於仲裁需要注意的事項

當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約定仲裁庭的組成和仲裁員的產生。仲裁庭組成後,仲裁委員會應當向當事人發出仲裁庭組成通知書。當事人收到開庭通知後,應當注意下列事項:

1、在開庭期間,當事人享有辯論和發表最終意見的權利。當事人雙方應當嚴格遵守開庭的紀律。

2、當事人在申請仲裁後,也是可以自行和解的,能夠達成和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向仲裁庭提出請求,製作調解書,當然,撤回仲裁申請也是可以的。仲裁庭也會先進行調解,調解成功的,會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執行。

3、調解不成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如果仲裁庭認為有必要讓一個專門的評價問題,評價可能是由一個評價部門共同商定由當事人或由仲裁庭指定的鑑定部門,和評估費用應當由當事人預付。

4、仲裁庭查明爭議事實,宣告終結後,應當進行復核,並按照複核中多數仲裁員的意見作出決定。當事人收到裁決書後,應當自覺執行。

《仲裁法》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仲裁協議;

(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三)屬於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

仲裁是一個法律術語,是指由雙方當事人協議將爭議提交(具有公認地位的)第三者,由該第三者對爭議的是非曲直進行評判並作出裁決的一種解決爭議的方法。仲裁異於訴訟和審判,仲裁需要雙方自願,也異於強制調解,是一種特殊調解,是自願型公斷,區別於訴訟等強制型公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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