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期滿再聯繫不上被告怎麼辦?
一、公告期滿再聯繫不上被告怎麼辦?
公告期滿再聯繫不上被告即可認定為公告送達。找不到被告,可以公告送達包括起訴狀副本、開庭傳票在內的所有法律文書。
如果被告不到庭參加訴訟,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三十八條公告送達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欄和受送達人住所地張貼公告,也可以在報紙、信息網絡等媒體上刊登公告,發出公告日期以最後張貼或者刊登的日期為準。對公告送達方式有特殊要求的,應當按要求的方式進行。公告期滿,即視為送達。
人民法院在受送達人住所地張貼公告的,應當採取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張貼過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三十九條公告送達應當説明公告送達的原因;公告送達起訴狀或者上訴狀副本的,應當説明起訴或者上訴要點,受送達人答辯期限及逾期不答辯的法律後果;公告送達傳票,應當説明出庭的時間和地點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後果;公告送達判決書、裁定書的,應當説明裁判主要內容,當事人有權上訴的,還應當説明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四十一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應當按期開庭或者繼續開庭審理,對到庭的當事人訴訟請求、雙方的訴辯理由以及已經提交的證據及其他訴訟材料進行審理後,可以依法缺席判決。
二、民事訴訟被告不參加庭審如何處理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缺席判決適用於下列情況: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訴處理,被告提出反訴的;
2、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準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4、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貸案件中,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係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
公告送達是我們國家送達的具體方式之一,所以很多人想要了解一下如何來完成公告送達,還有就是公告送達的具體條件,一般情況下如果説是下落不明,聯繫不到,此時可以適用公告送達。
-
追償權是否需要另行起訴?
一、追償權是否需要另行起訴?追償權不需要另行起訴,涉及擔保的連帶責任,通常可以要求法院在判決書中明確追償而無需另行起訴。起訴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對特定案件進行審判的行為。刑事案件的起訴,在於請求法院通過審判對被告人定罪判刑;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
定好了開庭時間可以更改嗎?
一、定好了開庭時間可以更改嗎?可以更改開庭時間,但是一般情況下,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是很嚴格的。如果不是特殊原因導致無法在指定時間到庭參加庭審,是不可以更改開庭時間的。如果確實需要更改開庭時間,可以向向法庭提交申請書,申請更改開庭時間。依據《中華人民共...
-
民事訴訟程序的步驟是什麼?
一審程序:1、法院經審查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2、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3、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4、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
-
人民法院辦理民事財產保全案件規定是什麼?
一、人民法院辦理民事財產保全案件規定是什麼?人民法院辦理民事財產保全案件規定是必須基於當事人的申請,我國分為訴前財產保全和訴訟過程中的財產保全,當事人要求進行財產保全的具體金額,只能夠是所提起的訴訟請求的範圍。二、保全的其他規定是什麼?財產保全和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