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作業高空墜物預防措施是怎麼樣的?
在一些電視新聞報道當中,經常可以看到工地上的工人因為一些原因所導致的受傷,如果是存在着高空作業的話,那麼是需要有一定的安全措施的,否則的話,工人很容易被高空墜物砸傷,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瞭解一下,現場作業高空墜物預防措施是怎麼樣的?
一、現場作業高空墜物預防措施是怎麼樣的?
建築工地高空墜物預防措施:
1、建築工地高空墜物事故多發生在各類登高作業、腳手架作業、塔吊作業、外用電梯安裝作業及空口、臨邊作業時。因此在施工前施工單位應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制定預防高空墜落、物體打擊事故的安全技術措施,現場應視具體情況配置護欄網、欄杆或其他安全設施,並在施工中嚴格按照組織設計實施。
2、高墩、架樑施工等高空作業項目施工時,必須有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高空作業安全設施必須進行嚴格的設計檢算,嚴格按設計進行安裝,並符合有關安全規程的規定。高空作業超過3米以上者必須系安全帶,必要時設置防護網等防落設施。
3、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要定期進行體檢,發現有不宜登高的病症,不得從事高空作業,嚴禁高血壓、心腦血管病人登高作業,嚴禁酒後登高作業。大橋墩身施工模板、腳手架及支架均採用纜風繩加固;高空作業人員不得穿高跟鞋、拖鞋或硬底鞋,所需的材料要事先準備齊全。
二、其他法律規定
4、所有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接受高處作業安全知識和安全預防教育,特種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上崗前必須依據有關規定能夠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交底,接受交底人必須履行簽字手續。對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和新設備的,必須按規定對作業人員進行相關的安全技術交底,同時受教育人必須履行簽字手續。
5、施工現場必須在相應部位、按類別,有針對性地將各類安全警示標誌張掛,夜間設紅燈示警。六級以上大風,為確保施工人員、設備的安全,應停止高空作業。
6、高空作業必須設置高空墜物預防措施,並符合JBJ80-91《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要求,按照GB3608-83《高處作業分級標準》實行三級管理。
7、物料提升機、施工外用電梯、塔吊在安裝前必須編制安、拆施工方案,設備主管負責人、項目主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對施工方案進行審閲簽字後,上報公司主管部門有關人員審核,再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簽字,方可實施。物料提升機、施工外用電梯、塔吊安裝完畢後,在使用前施工單位必須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簽字後,方可作業。
8、施工外用電梯各種限位必須靈敏可靠,樓層門必須設防止人員和物料墜落防護措施,電梯上下運行行程內必須保證無障礙物。電梯轎箱內乘人、載物時,嚴禁超載,載荷應均勻分佈,防止偏重。施工外用電梯應有完好的停層裝置,各樓層要有明確信號和樓層標記。
9、其他高空墜物預防措施:如電梯井口、樓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及各種臨邊防護,必須制定專門的安全防護措施。防護設施應形成定型化、工具化,封閉必須嚴密。設置一道安全平網,安裝拆卸電梯井內安全平網時,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佩帶安全帶。
首先在高空墜物方面,肯定是存在着一個安全的措施的,這一點是法律當中明確要求必須要設置的,其次就是如果是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他們必須定期接受一定的檢查,還有就是電梯口等,臨時邊防護。
-
高空拋物刑法罪與罪的刑法適用哪些
一、高空拋物刑法罪與罪的刑法適用哪些如果行為人故意從高空拋棄物品,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直接定罪處罰。根據《刑法》第114條規定,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
-
最高院關於審理高空拋物墜物的認定原則是什麼?
一、最高院關於審理高空拋物墜物的認定原則是什麼?最高院關於審理高空拋物墜物的認定原則是:過錯推定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的第八十五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
-
門面停車被高空墜物砸到應該咋辦
1、高空墜物砸壞車輛的,應當由墜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擔侵權責任。2、對此情況需要提示的,砸壞車輛造成一般損失,難以找到侵權人,不適用舉證倒置。只有造成人身傷害的才適用。【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
-
在高空墜物違反哪些責任
一、在高空墜物違反哪些責任高空墜物是特殊的侵權的違法行為,高空墜物是建築上的物體墜落造成他人身體傷害或者造成他人的財產受損的侵權行為,作為侵權人要承擔賠償的責任,在賠償的問題上有爭議可以起訴解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