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物品不立案依據是什麼?
一、拾得遺失物
拾得遺失物是指發現且實際佔有該遺失物,是發現與佔有兩者相結合的行為。拾得遺失物為事實行為,拾得人有無行為能力在所不問。
二、遺失物品可以立案嗎?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機關及其它行政執法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自首以及自訴人起訴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轄範圍進行審查後,認為有犯罪事實發生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時,決定將其作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或者審判的一種訴訟活動。
如果撿到錢的人拒不歸還的,就涉嫌侵佔罪,這時可以立案。
1、法律規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2、起點數額
侵佔罪的起點數額是指構成侵佔罪所需行為對象的最低價值,它是侵佔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由違法向犯罪過渡的分界點。依刑法第270 條的規定,侵佔罪需侵佔數額較大的財物方可構成,那麼如何確定數額較大的起點呢?有人認為,數額較大應參照盜竊罪的起點數額為宜,有人認為起點數額可以參照貪污罪。
司法解釋標準1萬,部分地方立案標準5千。
由於財物的價值隨耗損、市場波動而變化,那麼如何確定行為對象的價值?價值的計算方式主要有二:
(1)重置價值,即在市場上購買同質同量財物所需的貨幣量;
(2)折舊價值,即按一定的折舊率計算得出的財物價值。原則上應依行為人拒不退還、拒不交出之時的重置價值確定行為對象價值。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簡單來説,遺失物品可以立案一般情況下是不會進行立案的。因為立案主要追究的是刑事責任,物品的遺失並不屬於此種範疇。但是有一種情況除外,那就是拾得遺失物之後侵佔,這時就有可能涉及侵佔罪,在這樣的情況下就可以立案。
-
損壞財物50元拘留合理嗎?
一、損壞財物50元拘留合理嗎?損壞財物50元拘留是不太合理的。如果損壞他人財物不足50元,應該不會夠行政拘留的條件,一般都是自行協商處理。法律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
-
撿到遺失物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撿到遺失物的法律規定是什麼遺失物,是指他人不慎喪失佔有的動產。拾得遺失物是指發現他人遺失物而予以佔有的法律事實。拾得人與權利人之間法律關係的處理規則是:1、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拾得人可以...
-
財產侵權法律條款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發生,除了給受害人造成人身傷害外,還可能引發財產侵權。財產侵權分為直接損失侵權和間接損失侵權。受害人主張賠償,可以通過調解、仲裁及訴訟等方式。我國是法律國家,這方面的條款不斷完善中。那麼,財產侵權法律條款有哪些?下面我們來看看小編是怎麼説的...
-
侵權財產損失怎麼計算?
一、侵權財產損失怎麼計算?《侵權責任法》第十九條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依據本法第二條的規定,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侵權包括對人身權益和財產權益等的侵害,本條是指對侵害他人財產權益所造成損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