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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待遇由誰核定?

工傷保險待遇由誰核定?

一,工傷保險待遇由誰核定?

工傷保險待遇由社保經辦機構核定。工傷保險待遇是指職工因工發生暫時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損害的一種補救和補償,其作用是使傷殘者的醫療、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遺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傷保險待遇的高低,項目的多少,取決於國家或該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人們的社會生活水平。

二,工傷醫療待遇申請

1,單位填報《工傷保險待遇結算表》,並提供以下資料:

(1)《工傷認定書》(屬於首次申報工傷保險待遇的需提供原件;

(2)屬於門診治療的報送:病歷複印件、門診費用原始憑證、藥品和診療項目清單原件,檢查報告原件;

(3)屬於住院治療的報送:住院費用原始憑證,住院費用清單、出院小結、檢查報告單等材料的原件;

(4)工傷職工因傷情需要跨地區轉診轉院的,應事先由主治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填報《工傷職工轉診轉院申請表》,經社保中心審批同意後方可前往。

2、輔助器具配置申請

工傷職工需要配置輔助器具的,由主治醫療機構提出配置意見,出具醫療診斷證明書。用人單位或工傷職工持醫療診斷證明書和有關病歷資料,填報《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申請表》。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申請作出確認結論,工傷職工持《工傷職工配置、更換輔助器具確認書》到社會經辦機構辦理備案手續後,再到簽訂協議的輔助器具配置機構配置輔助器具。

3、傷殘待遇申請

單位填報《工傷保險待遇結算表》,並提供以下資料:

(1)《工傷認定書》複印件(屬於首次申報工傷保險待遇的需提供原件);

(2)勞動能力鑑定(包括護理依賴鑑定)結論原件;

(3)勞動能力鑑定費用的票據原件。

我們在企業中上班,因為企業沒有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條件或者是未提供安全的勞動環境,或者是勞動者因為自身的不注意或者疏忽導致勞動者在上班期間受到傷害都應該享受工傷保險的待遇,工傷保險待遇的享受需要符合相應的條件,在這個過程中需要勞動者熟悉相關的法律條文,具體諮詢專業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