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應該簽訂幾份
勞動合同是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簽訂的,因此關於勞動合同應該簽訂幾份的問題,至少當事人應該一方一份。那從法律上面分析,勞動合同的份數究竟是多少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勞動合同應該簽訂幾份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勞動合同的特徵:
(一)勞動合同主體具有特定性
(二)勞動合同內容具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性和對應性
(三)勞動客體具有單一性,即勞動行為
(四)勞動合同具有諾成、有償、雙務合同的特性
(五)勞動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質利益關係。
一般來講勞動合同簽訂後應一式3份,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1份。在鑑證勞動合同時,鑑證部門留存1份。因各地的情況不一樣,簽訂勞動合同的份數應根據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的要求來確定,至少要保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當事人各有1份。
二、勞動合同有哪些法律約束力
《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勞動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約束力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勞動合同一經依法訂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係就得以確立,即產生了法律意義上的勞動權利義務關係。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勞動合同,就要承擔法律責任,其中主要是賠償對方經濟損失的責任,必要時還應承擔法律規定的其他責任。
(二)當事人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中所規定的義務,一方當事人也有權要求對方當事人全面履行勞動合同所確定的義務。一方違反合同不履行義務,對方有權要求賠償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必要時,可請求調解、仲裁或訴諸人民法院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未經協商,當事人不得任意變更、增減合同內容或終止合同,否則視為違反勞動合同而承擔法律責任。(4)用人單位法人代表的更換,不影響勞動合同的法律約束力。法人代表所簽訂的勞動合同,並不是以個人名義簽訂的,權利義務應由法人直接承擔。因此,不論出於何種原因,只要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就不因法人代表更換而影響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後任法人代表必須履行原訂勞動合同所確定的義務。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當事人履行勞動合同所確定的義務。由於第三人的非法干預造成一方違約而使另一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第三人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不出意外的話,勞動合同應該是當事人各有一份,但可能涉及到需要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或者用人單位一方需要多存檔,因此勞動合同的份數就會適當的增加。所以,勞動合同應該簽訂幾份,就應該根據實際的情況分析確定。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揚州律師。
-
勞務派遣員工應該訂立合同嗎
律師解析:勞務派遣應該訂立協議。勞務派遣單位應該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並依法載明派遣的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的期限、勞動報酬和社保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約責任等條款。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法律依據:《中...
-
沒有勞務合同欠工資該咋辦
律師解析:雙方可以先行協商,協商不成可以拿着打卡記錄、工裝、工作往來信息、同事證言等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支付令,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
-
單位沒和我籤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律師解答:可以申請仲裁。律師解析:沒簽勞動合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於沒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申請勞動仲裁,首先應當證明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可以通過收集下列證據證明:1.蒐集工資卡、工資存摺、工資條或其它工資發放記錄、職工花名冊。2.如用人單位有為...
-
勞動合同期滿後的補償是什麼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期滿後,用人單位不續簽的,應當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