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保密協議可以隨時辭職嗎
一、簽訂保密協議可以隨時辭職嗎?
1、不可以,勞動者需要根據法定的程序辭職,但是在保密期內,仍然需要履行保密義務。勞動者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即使用人單位不同意,勞動者也可以在三十天後離職。當然,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同意勞動者提前離職的除外。
2、試用期是勞動合同初期,勞動關係雙方相互選擇的期限,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只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儘管法律沒有要求書面形式,但從舉證的角度考慮,書面形式更為穩妥。
3、可以隨時辭職的情形:
⑴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
⑵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⑶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⑷規章制度違法,損害勞動者權益;
⑸以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違背勞動者意願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
⑹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
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
⑻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⑼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
二、非法辭退補償標準怎麼確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既然員工和公司之間籤的有保密協議,那麼説明該員工所應聘的工作崗位應該區別於普通的基層員工,簽了保密協議以後,勞動者肯定也有辭職的權利,但無論是基層員工還是公司高管都不能在正常情況下隨時隨地的辭職。甚至是辭職後都要繼續履行保密協議的。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
勞動法解僱職工補償標準
律師解析:勞動法解僱職工補償標準為: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
-
辭職證明是走那天給嗎
律師解答:辭職證明是走那天給的。律師解析:辭職證明是走那天給的。辭職證明你是在公司的最後一天,辦理好了所有的手續了,準備走人的時候給你打印出來蓋章的,拿到這個就等於你已經不是公司的員工了,直接就可以走人了,所以是最後的時間裏面給你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
-
辭職程序
律師解析:員工離職程序是員工在辦理離職手續時需要按部就班的一個程序,一般來説,員工離職程序是由單位或企業自行制定的,員工只需按照公司制定的員工離職程序進行操作便可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在約定的條件下獲取相關經濟補償。按照勞動法,勞動者需要提前1個月向...
-
有簽訂過競業限制能做別人公司的顧問麼
律師解答:不能。律師解析:有簽訂過競業限制,在競業限制期限內的,一般不能做同類生產經營或有競爭關係公司的顧問。具體要根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前簽訂的競業限制條款的內容,且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兩年。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