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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六月份工傷鑑定結果要多久才知道

長沙六月份工傷鑑定結果要多久才知道

各地的社保機構其實本來是為了給當地各公司提一個醒,所以才會不定期的在政府相關網站上公佈最近發生的一些工傷案例,希望以次能夠提醒公司和員工在平常的工作當中一定要提高對人身安全的關注度。可是這種做法可能會給有些不明事理的當事人產生一種錯覺,因為在長沙就有人諮詢過小編這種問題,長沙六月份工傷鑑定結果。

一、長沙六月份工傷鑑定結果要多久才知道?

工傷鑑定結果應在員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之後的60日內下達,如遇到專家組出現爭議的情況可延遲30日下達。如單位或受傷職工本人對鑑定結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

二、關於工傷鑑定的幾個法律概念:

(一)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因此,必須先認定,後鑑定。

(二)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

1、勞動能力鑑定,包括傷殘等級鑑定和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

2、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

3、護理等級鑑定,

4、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

(三)初次鑑定:初次勞動能力鑑定是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申請的時間應當是工傷職工的傷情處於相對穩定的狀態或者是已經痊癒。

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請主體不同而有所區別。

應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工傷證),工傷診斷證明,以及醫院記載的有關負傷職工的病情、病志、治療情況等資料(包括有關的放射材料)。

(四)致殘等級鑑定,也稱工傷評殘,是勞動鑑定委員會在勞動能力鑑定技術小組認為工傷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需要評殘的基礎上,依據《職工工傷和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對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職工傷殘後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和依賴護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別和評定。一共有十個級別。一級最高,十級最低。

工傷鑑定的結果和幾月份以及屬於國家哪個地區都沒有關係,工傷鑑定的結果涉及到個人的隱私,所以除了當事人,用人單位和鑑定機構以外,其他無關人員是不會知道工傷鑑定的具體結果的,不管是在哪一個月份,工傷鑑定的結果該是怎樣就是怎樣的。

標籤:六月份 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