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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2023年高温補貼政策規定有什麼

武漢市2023年高温補貼政策規定有什麼

一、武漢市高温補貼政策規定有什麼

目前湖北省高温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天12元,執行時間為6、7、8、9四個月。按照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温津貼。

根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規定,職工在高温天氣還享有以下權利:

1、日最高氣温達到40攝氏度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温達到37攝氏度以上、40攝氏度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温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温達到35攝氏度以上、37攝氏度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二、高温補貼申領事項

員工在高温下進行作業卻沒收到高温補貼,可通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温補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發放高温費的,勞動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改正,給予補發。對高温津貼發放雙方存在勞動爭議的,勞動者也可以通過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解決。

另外,高温天氣期間,用人單位還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温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用人單位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貼。

武漢當地的高温補貼為每人每天十二月。如果高温補貼不發放的話,那麼可以到勞動部門進行投訴相關用人單位。或者是到工會獲得幫助。高温補貼一般是指勞動者在高温的環境裏進行工作時,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的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