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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高温補貼標準2023是怎樣的?

武漢高温補貼標準2023是怎樣的?

一、武漢高温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標準為每人每天12元。

發放時間為6、7、8、9四個月。

高温津貼由勞動者所在單位負擔,納入工資總額,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範圍內。

1、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防暑降温飲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貼。

2、如果符合發放標準,應該按湖北省現行標準每人每天12元發放高温津貼。

3、以天為單位計算,而不是以月為單位計算,有利於解決部分工作時間在室外,部分工作時間在室內的高温津貼發放問題。

二、用人單位拒發高温補貼怎麼辦?

如果當事人符合高温補貼條件而企業未發放的,可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勞動監察部門接到勞動者投訴後,會去調查核實相關情況,並作出處理。如果職工遇到高温費問題,可通過當地工會與企業溝通協商,或代職工向勞動部門反映情況。

1、高温補貼在各省份有不同的發放時間,一般是在每年5-10月發放,屬於階段性補貼,諸如加班費的約定,對勞動者而言,必須謹慎,一旦在工資條上模糊處理,在申請勞動仲裁的時候都會處於不利的地位,因此,找到工作簽訂合同是件高興的事,但是絕對不能“一口價”定工資。

2、勞動者在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不妨多留個心眼,對於高温補貼、加班費等項目,一定要在勞動合同上約定好,作為工資的具體構成,一旦企業不發,則有據可查,屬於違反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同約定了工資項目必須包括高温補貼,一旦企業不發放,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3、補貼與津貼屬於工資總額的組成部分,高温補貼可以作為補貼的一項。在出現被用人單位拖欠或者剋扣的情形時勞動者可以根據中國《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關於工資發放的法律規定追究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

所以武漢的高温補貼,他和別的省份相較有所不同,它的發放時間雖然也是6月,7月,8月,9月,四個月,但是他不是按月發放的,它的標準是每人每天發放12元,而且這個是按照當事人具體在室外從事高温工作的時間來計算的。如果是沒有在室外從事高温工作,這一天可能就沒有這個補貼。

標籤:武漢 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