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成立未生效的責任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説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説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保險合同成立是否等於生效
保險合同成立需經過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在由代理人展業推銷人壽保險的情況下,通常認為投保人遞交投保單和交納首期保費,表示投保人做出要約。保險人可以根據投保單填寫的內容簽發保單,接受投保人的要約,視為承諾。一般情況下,合同一經成立就生效。保險合同由於其行業特殊性,往往對生效附條件或者期限。其所附的條件成就或者期限到達時,保險合同才生效。對於在保險合同成立後但生效條件未成就或期限未到達時發生的保險事故,我國法律對此時保險責任的承擔無明文規定,故對保險公司應否承擔保險責任,還須根據投保人與保險人簽訂的有關合同或其他書面文件中的約定進行審查確定。本案中投保單保險期間一欄中載明:“自本公司收取保費並加蓋收銀章次日零時起至期滿日的二十四時止。”該約定可視為附生效條件的合同,對於收取保費並加蓋收銀章的次日零時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責任。
綜上所述,保險合同的生效時間需要根據不同的險種來進行確定,同時保險公司的規定也各不一樣,對於健康險一類的險種生效時間就要一段等待期,當然還有指定生效日的險種,所以這就要看自己的選擇的保險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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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合同的終止
保險理賠,是指在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而使被保險人財產受到損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損害時,或保單約定的其它保險事故出險而需要給付保險金時,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規定,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行為。簡單的説,保險理賠是保險人在保險標的發生風險事故後,對被保險人提出的索賠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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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除保險合同時
合同終止,是指因發生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情況,使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消滅,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因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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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賠款轉讓協議
保險賠款轉讓協議年月日甲方:(被保險人)註冊地址:企業營業執照號碼:機構代碼:電話:郵編:傳真:基本存款賬户銀行:賬號:乙方:註冊地址:電話:郵編:傳真:丙方:(銀行)註冊地址:電話:郵編:傳真:鑑於:甲方已向乙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號為(以下簡稱"保險單"),各方經充分協商,就保險單項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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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文本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文本甲方: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乙方:××定點醫療機構為保證廣大城鎮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服務,促進社會保障及衞生事業的發展,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衞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頒發的《關於印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