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婚姻受保護嗎
事實婚姻是指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周圍人也認為他們是夫妻關係的兩性結合。在我國,目前審判實踐中的態度是:有條件地在一定時期、一定範圍內承認事實婚姻。儘管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但如果經過確認,法律上將事實婚姻視為一種合法有效的婚姻關係予以保護。
但是事實婚姻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是在1994年2月1日(不含2月1日當天)之前就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在該日期之後,男女雙方必須辦理結婚登記,才能確立夫妻關係。
(2)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雙方必須都已經符合《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關於結婚條件的要求,即,1、雙方自願結婚;2、達到法定結婚年齡;3、都沒有配偶;4、不是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5、沒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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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證明沒有共同生活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接近,因此你必須證明雙方未同居,否則就會被駁回退還彩禮的請求。一般來説,你要證明這一點,首先結婚時間不能很長,越長越不好證明,1個月2個月最好,半年以上就不好説了。其次,必須有明確的事由導致雙方未同居,因為按照常理新婚夫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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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大年齡可以算晚婚
男年滿二十五週歲、女年滿二十三週歲的初婚為晚婚。根據《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六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我國婚姻法沒有對晚婚年齡進行明確規定。實際生活中人們通常會覺得男年滿二十五週歲、女年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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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登記時華僑需要什麼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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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幾歲可以領
法定婚齡,簡稱婚齡。是指法律所確認的准予結婚的最低年齡。基於婚姻關係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決定。只有達到一定年齡的當事人才能從心理和身體上達到一定的成熟程度,才能夠承擔婚姻的後果。中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