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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補助標準

殘疾人補貼政策:
1、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為:一級、二級殘疾人為每人每年800元;三級、四級殘疾人為每人每年400元。
2、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60元。有條件的市、縣(市、區)可根據殘疾人困難程度制定分檔補貼標準。
3、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擴大範圍,提高標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符合下述條件之一的殘疾人可以本人作為户主,單獨提出最低生活保障(重度殘疾人補助金)申請:
第一類對象,殘疾等級為二級(含二級)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我市城鎮或農村低保標準的持證重度殘疾人。
第二類對象,殘疾等級為二級(含二級)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在我市城鎮或農村低保標準1-1.5倍之間的持證重度殘疾人。
第三類對象,殘疾等級為二級(含二級)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在我市城鎮或農村低保標準1.5倍以上的,但是本人收入低於我市城鎮或農村低保標準的未婚、離異、喪偶的成年重度殘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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