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是否可以轉讓
一、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是否可以轉讓
具體看情況的。
1、建築工程合同轉讓的條件
(1)必須有合法有效的合同關係存在為前提,如果合同不存在或被宣告無效,被依法撤銷、解除、轉讓的行為屬無效行為,轉讓人應對善意的受讓人所遭受的損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必須由轉讓人與受讓人之間達成協議,該協議應該是平等協商的,而且應當符合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要件,否則,該轉讓行為屬無效行為或可撤銷行為。
(3)轉讓符合法律規定的程序,合同轉讓人應徵得對方同意並盡通知義務。對於按照法律規定由國家批准成立的合同,轉讓合同應經原批准機關批准,否則轉讓行為無效。
2、以下情形合同不得轉讓
(1)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合同如果是規定特定權利義務關係的合同或者是特定主體的合同,則合同不得轉讓。
(2)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如果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在合同中約定合同不得轉讓,則該約定對雙方當事人都有約束力。
(3)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如果該合同成立是由國家機關批准成立的,則該合同的轉讓也必須經原合同批准機關批准,如果批准機關不予批准,該合同不能轉讓。
二、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在哪裏備案
1、到工程所在地政務服務中心建委窗口登記領取辦理合同備案表格。
2、按目錄準備相關資料及刻電子數據光盤。
3、提交資料給政務服務中心建委窗口。一般只要資料齊全且符合要求。3個工作日內就可以辦理好合同備案。
很大一部分人都不知道建築工程合同是要進行備案的,建築工程合同如果沒有按照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備案的,就會引發一系列的合同糾紛。一般辦理建築施工合同的備案,是到工程所在地政務服務中心建委窗口登記領取辦理合同備案表格。按目錄準備相關資料及刻電子數據光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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