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合同糾紛是否可以約定管轄
施工合同糾紛1.85W
可以。《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繫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因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按照這一法律規定約定糾紛訴訟的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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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施工合同備案要求規定是什麼?
一、建築施工合同備案要求最新規定是什麼?國家已經全面取消了建築施工合同、建築節能設計審查備案制度規定,當事人簽訂完成建築施工合同之後,只需要及時申請辦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與施工許可證即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要求,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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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保修期一般為多久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三)供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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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哪些方面進行建築工程施工成本管理
建築市場的競爭日益激烈,節約成本,才能實現企業最大的經濟效益,但是我們也不能一味的追求低成本,使用劣質材料,影響建築質量和人員安全,這反而會觸犯法律並引發高額賠償,那麼該從哪些方面進行建築工程施工成本管理呢,請跟本站小編一起了解。一、工程項目成本控制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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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合同通用條款
合同通用條款是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合同通用條款是相對於專用條款而言的,法律效力低於合同的專用條款。《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