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違約解除合同後能否追究違約責任
一、工程違約解除合同後能否追究違約責任?
工程違約解除合同後可以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條【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後,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可以單方解除工程合同的情形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三、工程合同違約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綜上所述,因違約才導致工程合同解除的,解除工程合同不等於對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而且違約責任主要是以工程合同的約定為準的,如果工程合同中沒有約定,可以參照違約行為造成的實際損失,要求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
建築工程合同違約金規定哪些內容
一般是包含以下四個內容:1、違約責任承擔方式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2、違約責任條款約定違約責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裏面作詳細約定,對於延遲交付貨物或者交付貨款的可以...
-
施工合同糾紛怎樣證明工程交付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施工合同糾紛與工程交付是沒有聯繫的,工程施工結束後,經驗收合格的,施工單位就可以交付工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六十一條,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並具...
-
多少造價的工程必須備案
看具體情況定,各個地區略有差別,常規的規定是30萬以上需要招標備案,也有個別單位要求10萬以上就招標備案。根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投標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
-
施工合同承包人違約責任有哪些?
一、施工合同承包人違約責任有哪些?1、勘察、設計的質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設計文件拖延工期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勘察人、設計人應當繼續完善勘察、設計,減收或者免收勘察、設計費並賠償損失。勘察單位的主要義務是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工程測量、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