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婚姻與可撤銷婚姻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一、無效婚姻與可撤銷婚姻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婚姻關係無效或被撤銷產生兩個法律後果:人身關係方面。當事人不具有夫妻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但當事人所生子女適用民法典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財產分割方面。因同居期間的財產由當事人自己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進行判決。
無效婚姻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這裏“自始無效”是指在依法被婚姻登記機關、人民法院宣告或撤銷時,才確定該婚姻關係自始不受法律保護,在未經法律程序宣告之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按無效對待。婚姻關係無效或被撤銷產生兩個法律後果:
(1)人身關係方面。當事人不具有夫妻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但當事人所生子女適用民法典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
(2)財產分割方面。因同居期間的財產由當事人自己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進行判決。當事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按共同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應當允許合法婚姻當事人參加訴訟,以維護合法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權利。
二、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的關係
相同點:
一是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都是當事人辦了結婚登記證的。大家都認為他們是夫妻關係;
二是婚姻被宣告和被撤銷後,都是從結婚登記之日起沒有法律效力,夫妻之間不具有權利義務關係;
三是在處理子女撫養和財產時處理原則是一致的;四是法院在處理的形式上都是採用判決的形式;五是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的法定條件失去之後,都可以認定為有效婚姻。
不同點:
一是無效婚姻在客觀上不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或者法定要件,而可撤銷婚姻則符合法定要件;
二是在主觀上無效婚姻當事人雙方是自願的,而可撤銷婚姻的當事人其中一方是被脅迫結婚的,不是自願的;
三是法院在審理這類案件的程序上稍有不同,可撤銷婚姻如果經受脅迫的一方同意,對其婚姻關係還可以調解,而無效婚姻則不能適用調解。
其實對於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我們可以從其字面上來理解,對於不具備法定結婚的實質條件的夫妻該婚姻是沒有法律效力的。而對於結婚是受人脅迫的,那麼可以在結婚後的一年以內申請撤銷婚姻。所以對於兩者的法律後果都有明確的規定。
-
起訴離婚一方不到場可以直接判離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起訴離婚一方不到場是不能直接判決離婚的,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
-
辦理離婚須要什麼證件?
律師解析: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法律依據:《...
-
離婚彩禮錢法律上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屬於以下情形,一般可以要求返還:(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
不履行離婚協議怎樣解決
律師解析:對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離婚協議合法有效,並依法判決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承擔責任。經人民法院審理並判決後,當事人依生效法律文書再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