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如何才能解除事實婚姻
事實婚姻與同居關係其實存在很大的相似之處,只不過由於男女雙方成立這些關係的不同,因而導致有的是事實婚姻,而有的是同居關係。對於事實婚姻來講,也是可以被解除的。那現實中應該如何來解除事實婚姻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應該如何才能解除事實婚姻
針對如何解除事實婚姻,目前尚沒有統一的標準,我們認為既然事實婚姻與登記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應同等對待,即事實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過法定方式[即行政手段(到民政部門)或訴訟手段(到人民法院)]。在實踐操作中,民政部門往往不會受理事實婚姻的協議離婚請求,所以解除事實婚姻關係最好是到法院(即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未按婚姻法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也就是説,目前我國法律上取消了事實婚姻這一説,人們所理解的取消事實婚姻,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之後,男女未補辦結婚登記的,解除事實婚姻也就是法院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人們所理解的通過法院訴訟解除事實婚姻,這種認為是錯誤的,由於目前我國法律已經沒有事實婚姻這一説,人們訴訟到法院要求解除事實婚姻,法院也不會受理的。而在大多數情況下,人們訴訟解除事實婚姻多是針對事實婚姻期間產生的財產問題、子女撫養問題可向法院起訴,法院是會受理的。
二、事實婚姻解除時財產如何分割
事實婚姻財產的分割必須先判斷認定該男女關係是不是事實婚姻,如果是事實婚姻應該根據一般離婚財產分割的規定進行,如果不是事實婚姻,只能根據非法同居的財產分割規定進行。同居解除關係,財產的分割原則不同於夫妻,而是:能夠證明是哪一方的財產的還歸哪一方,無法證明是誰的財產的視為共同財產平分。
如今在我國,事實婚姻已經不被承認,視為同居,事實婚姻的解除也沒有太大爭議。事實婚姻存續期間引起的各種問題,如財產分割問題、子女撫養權問題等,都可向法院起訴解除婚姻。在訴訟過程中,若需要幫助的話,可以直接通過本站網站委託你所在地區的專業律師來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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