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放棄繼承權反悔有效嗎?
一、簽了放棄繼承權反悔有效嗎?
是無效的,放棄繼承權的表示作出後,得到其他繼承人的認可即成立。一般情況下,繼承人對放棄繼承又反悔的,一般是不予承認的。遺產處理前或在訴訟進行中,繼承人對放棄繼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其提出的具體理由,決定是否承認。遺產處理後,繼承人對放棄繼承翻悔的,不予承認。
由此可見,繼承人如果想重新取得繼承權,在其他繼承人有異議的情況下,必須由人民法院來決定是否可以恢復繼承權。人民法院會根據放棄繼承權的繼承人提出的恢復理由重新進行認定,非經法院認定程序,繼承人不能自行恢復。而且,恢復繼承權的意思表示必須在遺產處理之前提出,如果遺產已經分割處理完畢,成為各繼承人的個人財產,法律明確規定是不予承認的。
二、放棄繼承權的方法有什麼?
1、書面方式。這是基本的方式。放棄繼承是單方法律行為,被放棄的遺產將由其他繼承人繼承,沒有其他繼承人或者繼承人全部放棄或者遺產將由其他繼承人繼承,沒有其他繼承人或者繼承人全部放棄或者喪失繼承權的,將按無人繼承的遺產收歸國家或集體組織所有。
放棄繼承用書面方式表達,就更顯慎重,而且有利於穩定被放棄的那部分遺產再轉移的法律後果。實踐中,用書面方式放棄繼承,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2)親自書寫的棄權聲明書;
(3)寫給其他繼承人的有明確的放棄繼承意見表示的信件等等。
2、口頭方式。如在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分別或者同時向其他繼承人口述放棄繼承的意見。在訴訟中,繼承人向人民法院口頭方式表示放棄繼承的,要製作筆錄,由放棄繼承的人簽名。
繼承權包括兩種涵義,其中一種是客觀意義上的繼承權。它是指繼承開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遺囑的指定而接受被繼承人遺產的資格,即繼承人所具有的繼承遺產的權利能力。即享有客觀意義上的可能性繼承權。
另一種是主觀意義上的繼承權。它是指當法定的條件(即一定的法律事實)具備時,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留下的遺產已經擁有的事實上的財產權利,即已經屬於繼承人並給他帶來實際財產利益的繼承權。
簽了放棄繼承權的協議,是不可以反悔的,放棄繼承權可以做出書面表示,也可以以口頭的方式,這是單方面的法律行為,要繼承者自己書寫放棄申請,放棄有明確的時間限制,必須在繼承開始後遺產分配之前提出才有效,否則是無效的法律行為。
-
妻子出軌,離婚時財產怎麼樣分
一、妻子出軌,離婚時財產怎麼樣分出軌並不會影響財產分割,仍是首先由夫妻雙方自行協商怎麼樣分割,協商不成起訴至法院,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
-
離婚冷靜期內的收入怎麼分
一、離婚冷靜期內的收入怎麼分一方面,在離婚冷靜期內,雙方還未正式辦理離婚登記,在法律意義上,雙方還是夫妻關係;另一方面,雙方進入離婚冷靜期時,均已對可能離婚的後果有着明確的預期,該冷靜期有別於雙方日常婚姻存續期。對於離婚冷靜期內所取得的財產,是認定為夫妻共...
-
協議離婚怎麼確定子女撫養權
1、哺乳期內的子女由母親撫養為原則。“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如果母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
-
民法典中如何申請離婚財產保護
一、民法典中如何申請離婚財產保護離婚時就財產分割產生爭議的,可以向法院起訴,如果在緊急情況下,不申請財產保全會損害自己利益的,當事人可以寫申請書,提供相關證據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當事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