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籤買房補充合同是否構成違約
合同效力1.44W
律師解析:買房補充協議不籤不構成違約,除非本合同中約定有必須簽訂補充協議的約定。補充協議是雙方在本合同內容出現侷限的情況下協商確定簽訂補充條款的,原則上是否簽訂由雙方協商確定,如果沒有簽訂合同,根本不存在違約的問題,除非本合同中要求必須簽訂補充協議。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本解釋所稱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統稱為出賣人)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並轉移房屋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本解釋所稱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統稱為出賣人)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並轉移房屋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
法人變更後原法人簽訂的合同有效嗎?
律師解答:有效。律師解析:有效。合同生效後,不因法定代表人變更而不履行合同義務。法人只是一個身份的稱呼,所以法人變更,原合同仍然可以用的,不影響合同的義務,當事人要履行合同義務。因此,就算法人變更後,原法人以法人名義對外簽訂的合同依然是有效的。法律依據:《中華...
-
乘人之危訂的合同怎樣認定呢
律師解析:乘人之危訂的合同屬於法定可撤銷合同,被撤銷後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法律明文規定,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條...
-
效力待定合同的含義是什麼?
律師解析: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經成立的合同,因其主體資格不完全符合合同有效要件的規定,其能否具備合同效力,尚需形成權人來決定。如果形成權人表示承認的,該合同有效;如果形成權人不予認可或未在法定期限內追認,合同無效。效力待定合同有以下四個特點:1、合同已經成立...
-
財產分割強制執行
律師解析:當事人不按照判決書進行財產分割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