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多久?
購房者通過協商、調解乃至仲裁都無法解決糾紛,就只有通過司法途徑,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問題。房產買賣糾紛訴訟時效應該是為三年的。合同的訴訟時效就是指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間不行使自己的權利即喪失了請求法院依訴訟程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應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實際履行地法院(即該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轄。
二、引起房屋買賣糾紛的原因有哪些?
1、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的最主要原因就是,開發商或者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不規範操作,以及二手房交易雙方的法律風險意識淡薄。
2、二手房買賣合同內容沒有參照標準,不夠完成和規範是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二手房買賣合同主要內容應該包括姓名、住所,二手房價款,履行期限、方式,違約責任以及如何解決爭議,合同生效、變更、終止或解除合同的條款,合同附件等等內容。
3、委託合同簽訂的不夠完整規範。
4、房屋合同的補充協議效力不明確。房屋買賣過程中尤其是二手房買賣過程中,合同簽訂後有一方反悔,雙方對是否解約沒有簽訂一個完成的書面協議。這樣發生糾紛之後,雙方如何解約以及判定哪一方承擔責任比較難以確定。這時候只能靠中介人員的證言進行判定,但是中介人員是否願意作證就是一個問題,更何況其很難保持中立狀態。
綜上所述,在二手房買賣中,雙方在中介組織下籤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矛盾,不能很好解決的,購房者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可以向法院起訴。房屋買賣合同糾紛適用於普通民事訴訟時效,從購房者利益受損起三年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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