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第38條釋義是怎樣的
一、勞動合同法第38條釋義是怎樣的?
《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內容是員工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二、勞動合同解除爭議是否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解除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三、勞動合同解除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是怎麼規定的?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正常情況下,勞動者離職雖然不需要徵得公司的同意,但應該提前一個月向用人單位遞交書面的辭職報告,可如果公司的所作所為已經嚴重侵犯本人合法權益,員工不僅能隨時解除勞動合同,離職後還能要求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
民法典中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
一、民法典中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民法典規定,效力待定的合同,要經合同權利人追認才具有法律效力,沒有追認的,合同無效。二、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條【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
-
當事人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是哪些合同
一、當事人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是哪些合同當事人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屬於可撤銷合同,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重大誤解,指的是一方當事人因自己的過錯導致對合同的內容等發生誤解而訂立了合同。《民法典》...
-
如何取消贈與公證合同,贈與合同公證注意事項
一、如何取消贈與公證合同簽訂贈與合同後進行公證的,贈與人不能任意撤銷贈與合同,但出現法定情形時,如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等,贈與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贈與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條【受贈人的交付請求權以及贈...
-
贈與合同有哪些無效的情況
一、贈與合同有哪些無效的情況贈與合同無效的情形如下:1.贈與合同是由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2.贈與的意思表示不真實的;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4.以及違背公序良俗的等。《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