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試驗室委託合同的特徵是什麼?
一、工地試驗室委託合同的特徵是什麼?
其一、建立在委託人與受託人的相互信任基礎上;
其二、標的是處理委託事務:
委託合同是提供勞務類合同,其標的是為勞務,這種勞務體現為受託人替委託人處理委託事務。關於委託事務的範圍,法律並沒有將委託事務限於法律行為,因而解釋上應不限於法律行為。但是,應當指出,委託事務的範圍也並不是沒有任何限制的,委託事務必須是委託人有權實施的,且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行為。
其三、受託人以委託人的名義和費用處理委託事務:
受託人處理事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義和費用,而是以委託人的名義和費用進行的。因此,委託合同的受託人處理受託事務的後果,直接歸委託人承受。這是委託合同與行紀合同、承攬合同、居間合同等類似合同的重要區別。
其四、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
委託合同可以是有償合同,也可以是無償合同,委託合同是否有償,由當事人雙方約定。如約定收取報酬,則為有償合同。如法律沒有另外規定,當事人雙方又沒有約定給付受託人報酬的,則為無償合同。
二、委託合同的種類
1、根據受託人的人數,委託合同可以分為單獨委託和共同委託。
(1)單獨委託
單獨委託是指受託人為一人的委託;共同委託是指受託人為兩人以上的委託。
(2)共同委託
即兩個以上的受託人共同處理委託事務的,對委託人承擔連帶責任。
2、根據受託人產生的不同,委託合同可以分為直接委託和轉委託
(1)直接委託
直接委託是指由委託人直接選任受託人的委託;
(2)轉委託
轉委託是指受託人為委託人再選任受託人的委託。受託人為委託人進行轉委託,除緊急情況下受託人為維護委託人的利益而需要轉委託的以外,應當徵得委託人的同意。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可以轉委託。轉委託經同意的,委託人可以就委託事務直接指示轉委託的第三人,受託人僅就第三人選任及其對第三人的指示承擔責任。轉委託未經同意的,受託人應當對轉委託的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但在緊急情況下受託人為維護委託人的利益需要轉委託的除外。
綜上所述,可以得知,工地試驗室委託合同的特徵包括標的是處理委託事務、受託人以委託人的名義和費用處理委託事務等。此外,根據不同的分類標準,可以將委託合同分為單獨委託、共同委託、直接委託、轉委託等種類。委託合同對委託雙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
行紀合同和委託合同的區別是怎樣的?
一、行紀合同和委託合同的區別是怎樣的委託合同和行紀合同的區別為:1、合同適用的範圍不同。行紀合同僅適用於購、銷和寄售。委託合同可適用於除必須由特定當事人處理以外的民事活動。2、權利義務承擔主體不同。委託合同中受託人從事交易產生的權利義務由委託...
-
房屋贈與沒有合同贈與行為是不是有效的
一、房屋贈與沒有合同贈與行為是不是有效的房屋贈與,指一方(贈與人)自願把自己所有的房屋無償贈與他人(受贈人),他人願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為。房屋贈與的雙方當事人應訂立書面合同,因此要是當事人進行了房屋贈與而沒有具體簽訂書面合同的話,那麼這時的房屋贈與行為...
-
合同糾紛被欺詐怎麼辦?
一、合同糾紛被欺詐怎麼辦1、協商變更和解除合同。協商變更,包括對合同的內容進行修改或者補充。協商解除,是雙方當事人通過協商,在合同關係有效期限尚未屆滿前提前終止合同。2、不予履行。不予履行適用於被欺詐方發現已簽訂的合同不符合法律的規定,對方有欺詐嫌疑...
-
合同違約如何去解決
一、合同違約如何去解決簽訂合同後,雙方當事人應當履行合同;不履行合同或違反合同的,構成違約,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民法典》的規定,向當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律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