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違約金如何約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一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並作出裁決。
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
違反合同承擔什麼責任
違約責任的形式,即承擔違約責任的具體方式。對此,民法通則第111條和合同法第107條(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做了明文規定。合同法第107條(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
-
居間人若欺騙委託人的怎麼辦
如果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但不能要求支付報酬,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例如居間人明知第三人的標的物有瑕疵,卻故意向委託人隱瞞真實情況,使委託人與第三人訂立了合同,在這種情況下,給委託人造成的損失,由居間...
-
土地租賃合同違約金是多少
違約金的額度法律沒有金額限制,這是需要合同雙方自願約定的。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的話(高於實際損失的30%即為過分高於),發生法律糾紛時,可以要求法官根據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減少賠償金額。《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
-
違約合同法律怎麼處理
如果一方違約,就得根據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0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即承擔違約責任的具體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幾種:1、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