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指定清算組為管理人的情形包括什麼?
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自行清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進行清算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
(二)雖然成立清算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三)違法清算可能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股東利益的。
具有本條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債權人未提起清算申請,公司股東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應當及時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
清算組成員可以從下列人員或者機構中產生:
(一)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依法設立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破產清算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
(三)依法設立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破產清算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中具備相關專業知識並取得執業資格的人員。
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破產清算。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大會確定其人選;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指定清算組成員,進行清算。
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應當解散,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清算是基於公司面臨終止的情況下發生的。公司終止的原因有兩種,一種是公司的解散,另一種是公司的破產,即公司基於宣告破產而終止。這兩種情況下都會引起公司的清算,只是清算組織和清算程序存在不同。
清算,是為了終結現存的法律關係、處理其剩餘財產、使之歸於消滅而進行的一個程序,包括計算、核實等。清算是一種法律程序,社團註銷時,必須進行財產清算。法院指定清算組的情形是有嚴格的法律的規定的,我們作為企業的經營管理者的,一定要及時的保護自己的權益。
-
公司出了問題是股東還是法人
律師解答:不一定。律師解析:不一定,一般是法人代表和負責決策的人一起負責的,有些股東參與到決策的就一起負責。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一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對公司的經營行為負責,而股東對公司業務有決策權,一般不直接承擔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
-
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
解決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時適用的法律法規有哪些呢?損害公司利益責任主要是指的什麼呢?請大家閲讀下面的文章瞭解有關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的知識。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是指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或者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定義務,損害...
-
抽逃出資的股東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一、抽逃出資的股東的法律責任有哪些1、民事責任根據我國公司法相關規定,股東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公司以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股東一旦履行了出資義務,股東出資的財產即轉為公司財產,股東抽逃資金實質上是不法侵佔公司財產。最高法院有關司法解釋確定,股...
-
民法典股東知情權的規定是什麼?
股東有權查閲、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東可以要求查閲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閲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説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閲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