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協議內容包括哪些?
一、合夥協議內容包括哪些
合夥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2.合夥目的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
3.合夥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夥人出資的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5.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6.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7.入夥與退夥
8.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9.違約責任
10.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間和合夥人爭議的解決方式。
【法律依據】
《合夥企業法》第十八條
二、簽訂合夥協議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個人合夥可以起字號,依法經核准登記,在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合夥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餘分配、債務承擔、入夥、退夥、合夥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
合夥人的權利有:
①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②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③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④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合夥人的義務有:
①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②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和債務;
③ 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個人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合夥人有執行或監督的權利。合夥人可以推舉負責人。合夥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合夥的債務,由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合夥人對合夥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償還合夥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夥人,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根據我國《合夥企業法》中的要求,在設立合夥企業的時候,必須要有書面的合夥協議。而在合夥協議中,就必須要記載有該法第18條中規定的事項。在全部合夥人簽名、蓋章之後,合夥企業才會生效。而作為合夥人需要按照該協議中約定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履行出資義務。對於合夥協議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的不清楚的事項,可以由合夥人協商之後決定。
-
公司法合夥公司有什麼特徵?
現代公司制度自誕生後,一直不斷完善發展。合夥公司對於新興企業都是大家選擇的一種方式,可以讓有經濟能力的人和有思想作為的人在工作上互補互助,才能使得公司得到更好的發展,所以我們需要了解公司法合夥公司的特徵才能規範企業行為和市場秩序,今天我們就通過下文來...
-
2022合夥協議需要公證嗎?
一、合夥協議需要公證嗎根據法律規定,只要協議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協議內容不違法、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所簽訂的協議合法有效。而對協議進行公證,僅是可以證明或保證所籤協議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對協議本身的效力不能產生影響。所以,合夥協議可以進行公...
-
合夥企業解散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一、合夥企業解散的法定事由有哪些1、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的。合夥協議約定有經營期限,期限屆滿時合夥人不願意繼續經營合夥當然終止。這意味着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並不必然引起合夥企業的解散,只有在與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條...
-
企業吸收合併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或者新設合併。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併,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併,合併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