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代表訴訟有哪些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條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的,前述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或者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執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或者董事會、執行董事收到前款規定的股東書面請求後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前款規定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股東可以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股權轉讓協議和工商登記不符怎樣處理
律師解析:這種情況,股權轉讓協議的效力應具體分析:第一,若是轉讓方不願意為股權轉讓溢價繳納財產所得税而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應當認定無效。第二,若工商局不接受複雜的《股權轉讓協議》或者是必須使用工商局提供的格式文本,應當以雙方實際履行的《股權轉讓協議》...
-
股權質押一般有多久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股東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以及分紅比例的依據。股權雖然不能完全等同於所有權,但它是所有權的核心內容。享有股權的投資人是財產的所有...
-
買了股權,上市後怎麼賣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為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
-
怎麼辦理股權質押?
律師解析:辦理股權質押的方式:首先,質押雙方就進行質押達成協商,並訂立合同。然後,質押雙方攜帶相關材料,向當地登記機關申請質押登記。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且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