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虛假出資後果是什麼?
一些股東在註冊公司的時候,會動歪腦筋,用虛假出資的方式騙取公司登記。這種行為是國家明令禁止的,會對各方都產生不利影響,那麼股東虛假出資後果是什麼?虛假出資包括哪些情況?下面我們來看看本站小編的回答。
1、什麼是虛假出資?
虛假出資是指公司發起人、股東並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所有權,而與代收股款的銀行串通,由銀行出具收款證明,或者與資產評估機構、驗資機構串通由資產評估機構、驗資機構出具財產所有權轉移證明、出資證明,騙取公司的登記的行為。
2、虛假出資有什麼法律後果?
《公司法》第28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户;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公司法》第30條: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3、實踐中單位虛假出資主要表現為哪方面?
(1)以無實際現金或高於實際現金的虛假銀行進賬單、對賬單騙取驗資報告,從而獲得公司登記;
(2)以虛假的實物投資手續 騙取驗資報告,從而獲得公司登記;
(3)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但並未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
(4)作為出資的實物、工業產權、非 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
(5)單位股東設立公司時,為了應付驗資,將款項短期轉入公司賬户後又立即轉出,公司未實際使 用該款項進行經營;
(6)未對投入的淨資產進行審計,僅以投資者提供的少記負債高估資產的會計報表驗資。
4、虛假出資的行為特徵是什麼?
單位虛假出資是指單位股東表面上出資而實際未出資,本質特徵是單位股東未支付相應對價而取得公司股權。本罪中虛假出資行為,即單位作為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規定,未交付應當交付的出資額(含貨幣、實物)或者未辦理出資額中的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行為。本罪中的虛假出資行為屬於不作為。所謂不作為,即是指行為人負有實施某種特定法律義務,並且能夠實行而不實行的,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結果。作為單位股東的行為人,依據我國《公司法》規定,負有真實出資的義務,且這種義務是能夠實行而行為人卻不實行的,並造成或可能造成侵害公司、股東或債權人合法權益的危害後果;因此該虛假出資行為構成不作為。
綜上所述,虛假出資會造成公司註冊資本不實的假象,不利於公司合法經營。對於股東虛假出資後果,按照虛假出資金額的大小,處理方式也不同。如果金額較小,股東則需要完成註冊資金實繳,並交納一定的行政罰款。如果金額巨大,股東還要承擔相關刑事責任。所以,虛假出資碰不得。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無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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