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工傷保險有期限嗎
沒有單獨的建築工地工人的工傷保險規定的,建築工人適用《工傷保險條例》,從生效時起到保險期限屆滿時止的階段。通常情況下,用人單位為職工購買工傷保險的都是按照月來購買的,也就是説此時工傷保險的有效期為1個月。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源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百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度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知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道認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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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2008年6月25日公通字[2008]36號)第十三條[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條)]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涉嫌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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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需要什麼
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一式四份)。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施工許可證。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施工單位工程竣工報告。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勘察、設計質量檢查報告。城鄉規劃部門認可文件。消防部門認可准許使用文件。環保部門認可准許使用文件。驗收入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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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壓力鍋爆炸賣機器的負責任麼
電壓力鍋爆炸賣機器的是否負責任,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若電壓力鍋爆炸屬於電壓力鍋的問題,則即使不是賣方的問題,買方也可以向賣方要求承擔賠償責任,賣方再找生產商索賠;或者是直接向生產電壓力鍋的生產商要求承擔賠償責任。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如下:第四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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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糾紛最長審理期限多久
向法院起訴後:審理期限一般是6個月,經院長批准的可以延長。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3個月。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30日;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30日,但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必須在選舉日前審結。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