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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房產證去名

房產證2.15W
離婚後房產證去名

我國,房屋的取得方式有多種,主要可以分為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而我們經常看到的買賣房屋、繼承房屋其實就是繼受取得中的具體情況。當然,對房屋的取得不僅僅是佔有了房屋就行,因為這屬於不動產,按照我國法律中的規定,就要求辦理了不動產的登記之後,才能在法律上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也就要求當事人要辦理房產證。不過也要注意,在一些情況下可能無法辦理房產證,這對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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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房產證去名應該怎麼辦,需要注意什麼

房屋買賣的主要對象是自己所擁有的房屋,房屋的買賣可以分為大產權和小產權兩種,大產權一般是指我們常説的商品房。而小產權則是指未經過國家審批的一種產權形式。如果對房屋只具有使用權利那該房屋是不能被房屋的使用者進行買賣的。如果房屋被第三方買賣,且屋主不知情那麼屋主可以要求返還屬於自己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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