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後發現天花板有滲水痕跡,找物業還是開發商?
户主在買房之後,遇到的和房子相關的問題首先想到的是找物業。可是有些時候房屋問題找物業是不能解決問題的。比如説:在收房之後發現房屋有漏水現象。這時候找物業是沒有用的,因為物業是沒有維修業主的房屋漏水的義務的。户主要分清楚物業不等於開發商。開發商才是應該負責房屋的漏水問題。
在相關的規定中,明確規定物業只有以下幾項職責:
1、 負責小區的安全問題
對小區的安全保護工作是物業最基本的工作,也是最重要的工作。如果小區發生了安全事故,物業首先要做的是幾十採取恰當的應對措施,其次物業公司的負責人要向相關的部門進行報告,如果安全事故較為重大,物業部門要協助相關的部門做好解救措施。
2、 對小區的維護工作
物業負責房屋的維修,設備的維護以及啟動,包括小區的綠化以及照明設備,居民供水系統和污水處理系統的管理以及維護。當然供暖設備和煤氣或者是天然氣的管理和維修也在物業的負責範圍之內。
3、 綜合服務
綜合服務:也就是説物業需要負責小區的治安管理,比如説物業需要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小區的環衞工作主要是公共區域的清潔。最後物業還要負責小區居民的生活服務,遇到危急情況的時候代替病人家屬送病人去醫院。
4、 負責所屬地區的地產管理
這裏的地產管理主要是禁止他人在物業所管理的區域私自使用公共地方,簡單的説就是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公共土地。
依據上述的物業的職責可以看出,房屋發生漏水是不歸物業管的,户主在收到房屋之後發現房屋有漏水或者是存在其它的質量問題,首先要找的是開發商。因為開發商交付的房屋,首先要符合購房合同裏規定的房屋要求,其次也要符合法律規定的住房質量要求,對於房屋漏水來説明顯是屬於房屋的質量問題,所以應該由開發商負責房屋的修繕。
但是需要知道的是房屋也是有保修期的,如果房屋在保修期之外發生質量問題,開發商是沒有義務保修的。相反如果在保修期之內開發商拒絕保修,這時候户主可以向法院起訴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户主覺得有必要還可以請專業的律師介入訴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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