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要提前多久告知不租
提前多久告知具體根據合同規定。房屋租賃合同期限:
1.當事人約定了租賃期限的,為定期租賃;未約定租賃期限的,為不定期租賃;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而未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視為不定期租賃。
2.定期租賃和不定期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均不得超過20年。租賃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3.出租人有權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明確租賃期限,並在租賃期滿後,收回房屋。承租人有義務在房屋租賃期滿後返還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繼續租用原租賃的房屋,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滿前3個月提出,並徵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4.出租人應當按照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限將租賃房屋交給承租人使用,並保證租賃合同期內承租人的正當使用。
5.出租人在租賃合同期滿前需要收回房屋時,應當事先徵得承租人同意,並賠償承租人的損失。未規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應當准許,承租人有條件搬遷的,應當責令搬遷;如承租人搬遷確有困難的,可給予一定期限讓其找房或騰退部分房屋。
法律依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七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傢俱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十)其他約定。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徵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建設(房地產)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房屋租賃合同示範文本,供當事人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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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租房合同該咋辦
律師解析:房屋租賃期間租賃當事人死亡或者依法變更、終止的,租賃關係按照下列規定處理:1、出租人死亡或的,由房屋所有權的繼承人或者繼受人繼續履行租賃合同。2、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繼續履行租賃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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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成立生效的能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房屋租賃合同成立生效的要件如下: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只有具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作出的決定才有效力;2、行為人意思表示真實,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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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到拖欠租金的租客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租客拖欠租金處理方式如下:1、出租人催繳房租,租賃雙方協商解決,應該和承租人講明拖欠租金的責任;2、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居委會或派出所進行調解;3、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進行調解,或作出相應的判決。出租人可以通過書面催繳房租,並保留證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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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應該注意什麼問題
律師解析:提前解除租賃合同要注意:1、要嚴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條件,看當事人解除合同有沒有違法條件。2、當事人還應該注意租房押金不能直接扣除。3、房東的法律權益,承租人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