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遷房和商品房區別有哪些
根據房屋權屬性質來分類,房屋包括了動遷房和商品房。因為對房屋區別不正確,沒有一定的房產知識,購房者在購房之時容易吃大虧。那麼動遷房與商品房的區別有哪些?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吧。
一、動遷房和商品房的區別有哪些
1、定義
動遷房:即安置房,這類房屋被拆遷是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從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是承租人來居住使用的房屋。
商品房:興起於80年代,價格由成本、税金、利潤、代收費用及地段、層次、朝向、質量、材料差價等構成。以法律法規來解釋,則商品房是指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可以在市場進行交易,且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類商品房屋。根據銷售對象來劃分,可以分為外銷商品房和內銷商品房。
2、產權
動遷房並非全是完全產權,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權,不過卻可能不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多數動遷房的土地性質是劃撥土地,沒有繳納出讓金。在以後的二次交易時,很有可能補交土地出讓金。
商品房是完全產權,也就是説,擁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權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商品房的土地性質是出讓,繳納了土地出讓金的。
3、質量
動遷房的建設利潤一般都會被牢牢限制住的,因此建築商在這僅有的資金範圍內會偷工減料以賺取最大的利潤。因此,動遷房的質量一般較差。
商品房較於動遷房來説,質量會好些。
4、交易時間
動遷房一般都會有交易時間的限制,幾年內不可上市轉售給他人。
商品房在交易時間上是沒有限制的,你購買的房屋若是已辦理了登記的現房,便可上市進行交易。商品期房法律則不允許轉售。
二、如何防範購買動遷房的風險
1、針對買房人毀約的風險
買房人應該在合同裏明確權利與義務,並對各種可能情況下的違約責任做出明確約定。違約責任的標準定得儘量高一些,並無壞處。因為違約金過高或過低,並沒有絕對的所謂“20%”或多少的標準,而是與實際損失想比較而言。如果將來3年後,損失小於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依據法律可根據實際損失適當調低違約金;如果損失高於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依據法律可根據實際損失適當調高違約金。顯然對於買房人來講,選擇前者相對更有利一些。高額的違約金也會讓產權人對自己的違約行為有所顧忌,不會輕易做出毀約的行為。
2、針對一房二賣的風險
依據法律規定,有以下原則可以認定在一房二賣情況下哪方有權取得房屋。一是看向哪方實際交房;二是看沒交房時哪方先簽約;三看向哪方辦理了過户手續。因為動遷房都無法辦理過户手續,以上這幾個原則其中哪方實際取得房屋最為關鍵,而且一旦實際交房,再行出售房屋的可能性也不大,因為出售房屋必然要看房,如果房屋已經交付的話,看房成為不可能,由此看來,辦理交房手續對於購房人來講是規避一房二賣的最好手段。
3、針對動遷房被查封的風險
首先購房前先了解產權人的誠信以及資產狀況,如果瞭解到產權人有很多債務,就要慎重考慮了;其次可以要求進行房款的第三方監管或者產權人提供其他資產進行擔保;第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的規定,付清價款並實際佔有房產且購房人是善意的,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和凍結。根據這個規定,如果善意的購房人能夠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前付清全部房款的並且實際佔有該房產的,那麼可以規避被查封的風險。
關於動遷房與商品房的不同之處主要存在於四個方面,即定義、產權、質量以及交易時間。法律明確規定動遷房在幾年內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因此要是購買動遷房的話那麼可能存在較大的風險,本站小編勸誡各位謹慎購買動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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