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機場安置房有哪些買賣政策?
安置房的相關政策直接關係到人們的住房利益。瞭解最新的安置房買賣政策和法律法規,依法進行安置房的買賣交易非常重要。安置房的買賣交易也存在的一定的風險性,如何規避風險,達到利益最大化也是購房者關注的問題。接下來我們通過介紹成都新機場安置房為您解析安置房相關政策及其風險注意。
一、安置房的買賣政策有哪些?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户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安置房的轉讓交易需要在取得該安置房房產證後才可以進行,這時的過户交易與一般的房屋沒有任何區別之處。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户,也包括徵拆遷房屋的農户。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的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安置房的相關政策如下:
1、安置房規定房屋未滿5年的不得正式上市交易,住滿5年其實是是指以購房的家庭所取得的契税完税的憑證時間或者是安置房的權證發證的時間為準的;
2、購買安置房滿5年經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核准,政策規定房屋購滿5年後,補交土地出讓金再把安置房轉為商品房之後就可進行合法銷售;
3、目前房屋還未滿5年情況下,所簽署的買賣合同是無效的,並且合同不受法律保護,購買安置房5年內,因繼承、贈與或離婚析產等原因需要變動房屋產權的,受讓人應當符合安置房申請購買條件,並經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批准,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原安置房性質不變。
以上就是關於安置房買賣是否合法以及安置房買賣政策有哪些的介紹了,購買前一定要問清銷售許可證和產權等重要情況,依法辦理相關房地產權屬登記手續,並在其房地產權屬證書上註銷原經濟適用住房註記,取得房屋完全產權。
二、安置房的買賣風險有哪些?
1、政策風險
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規定,有房產證的安置房才能夠進行買賣,沒有進行產權登記的安置房是無法上市交易的,但在實際生活中,仍有這樣的安置房買賣存在,這樣的買賣由於不被政策允許,就會受到限制,或者直接被視為無效。
2、價格風險
安置房的買賣大多是在簽訂了拆遷安置協議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況下轉讓買賣的,但是從訂立安置協議到房屋交付,中間的間隔時間長、變化大。特別是如果價格在不斷上漲,交房時的價格可能與之前的價格相差近千元,拆遷户會認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損失,因此拒絕交房,要求漲價,最終導致雙方的矛盾加劇,引起訴訟。
3、人為的風險
“共有人”是拆遷安置房買賣風險的最大製造者,《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8條第4項規定“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不得進行轉讓”,因此,如果買賣的房產未經共有人同意,該房屋買賣合同就會被視為無效。
安置房的買賣交易必須依法合法,瞭解最新的安置房買賣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能夠幫助購房者獲取正確的購房信息,減少風險。尤其類似成都新機場區域的住户,如何合理合法的購買成都新機場安置房?怎樣的的買賣交易對購房者最為有利?變得更加重要,應通過一定的法律渠道去求助諮詢以保障自己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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