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日期超過合同日期多久算違約?
超過合同多少天未交房算違約要根據雙方約定的違約條件而定,如果達到了合同中規定的違約條件那麼就是屬於違約的行為,如果未達到違約的條件,那麼就不存在違約的情況,具體情況可以結合實際而定。
法律上對於違約責任條件是違約方承擔民事責任所應具備的條件。包括:
(1)須有客觀存在的違約事實,即債務人有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的行為;
(2)違約方主觀上存有過錯,但法律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者除外;
(3)違約行為給當事人一方造成了損失;
(4)違約行為與所造成的損失之間有因果關係。
以上四項條件中,前兩項是承擔違約責任的一般條件,後兩項是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必備條件。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請求履行。
有前款規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終止合同權利義務關係,但是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根據債務的性質不得強制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其負擔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費用。
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超期未交房一般是屬於合同違約的行為,但是否構成違約的情況,還是需要根據雙方協商的違約條件而定,特別是不同的合同條款和內容所認定的違約性質是不同的,如果屬於故意違約或者存在詐騙等行為的,還需要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無論如何都是要及時的保護自己的權益的。
-
哪種買房定金可以退?
律師解析:滿足以下條件的定金可以退:1、雙方按約履行的,定金應抵作價款或退回;2、因特殊情況導致不能簽定合同的,或者對協議及補充協議內容未能達成合意而無法簽約不歸責於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回;3、售房者單方違約導致不能繼續履行的,定金可以退回雙倍。法律依據:《...
-
房屋買賣包括哪些流程
律師解析:房屋買賣包括以下流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攜帶身份證、户口簿、婚姻證明、房屋購銷合同、房屋核檔證明等材料到房管局提交申請;備案網籤辦理核税繳税手續;出具税務收據,遞交收據、填寫申請書並領取受理通知單;到交易中心領取房產證、確認信息,領取過户回執。法...
-
商品房廣告能否作為要約
律師解析:一般情形下,商品房的廣告為要約邀請。但是如果廣告具體説明了房屋及其相關設施且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存在重大影響時,則認定為要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條以及第四百七十三條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
-
房屋買賣合同生效後能更改嗎
律師解析:房屋買賣合同生效是否後能更改: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房屋買賣合同生效後,一般是不能變更的,但如果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的規定,以及第五百四十四條規定和第五百九十五條規定可知。法律依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