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有哪些行為
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捏造散佈漲價信息,或者與房地產開發經營單位串通捂盤惜售、炒賣房號,操縱市場價格;
(二)對交易當事人隱瞞真實的房屋交易信息,低價收進高價賣(租)出房屋賺取差價;
(三)以隱瞞、欺詐、脅迫、賄賂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誘騙消費者交易或者強制交易;
(四)泄露或者不當使用委託人的個人信息或者商業祕密,謀取不正當利益;
(五)為交易當事人規避房屋交易税費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六)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
(七)侵佔、挪用房地產交易資金;
(八)承購、承租自己提供經紀服務的房屋;
(九)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
(十)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違反第(一)項、第(二)項,構成價格違法行為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按照價格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依法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停業整頓等行政處罰。
違反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第(十)項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記入信用檔案;對房地產經紀人員處以1萬元罰款;對房地產經紀機構,取消網上籤約資格,處以3萬元罰款。
《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
《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
《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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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種買房定金可以退?
律師解析:滿足以下條件的定金可以退:1、雙方按約履行的,定金應抵作價款或退回;2、因特殊情況導致不能簽定合同的,或者對協議及補充協議內容未能達成合意而無法簽約不歸責於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回;3、售房者單方違約導致不能繼續履行的,定金可以退回雙倍。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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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包括哪些流程
律師解析:房屋買賣包括以下流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攜帶身份證、户口簿、婚姻證明、房屋購銷合同、房屋核檔證明等材料到房管局提交申請;備案網籤辦理核税繳税手續;出具税務收據,遞交收據、填寫申請書並領取受理通知單;到交易中心領取房產證、確認信息,領取過户回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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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廣告能否作為要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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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生效後能更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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