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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清算期間以後可以辭職嗎有沒有法律規定

法律1.36W
破產清算期間以後可以辭職嗎有沒有法律規定
破產清算期間以後可以辭職嗎有沒有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
破產清算期間以後可以辭職,員工辭職需要提前三十天遞交申請,告知公司,公司存在法定情形損害員工權益的,員工不需要提前聲明可以隨時辭職。公司破產員工有權要求結算工資並支付解除勞動關係經濟補償金,在公司法人資格消滅後,公司不復存在,與員工的勞動關係自然解除。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