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轉崗需不需要另外籤勞動合同

法律7.34K
轉崗需不需要另外籤勞動合同
試用期需不需要籤合同

我國現行法律規定,企業可以對新進員工設定試用期,但是許多企業為了使自己佔據主動,往往同試用期內的員工不簽訂任何形式的勞動合同或只簽訂一紙“試用期合同”,實際上這種做法適得其反。


因為即使企業同員工未簽訂勞動合同,但只要雙方存在勞動關係,那麼這種情況作為事實勞動關係就仍受法律保護。而企業要想終止這種事實勞動關係,就必須提前30天通知員工並應依法補償;


法律還規定,只簽訂試用期合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試用期”即為勞動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