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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收的主體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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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收的主體是哪些
土地徵收主體是哪些
徵用土地的主體是國家,由當地政府部門在具體實施。現實中授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行使,由區縣國土局具體辦理。從具體操作程序進行劃分的話,土地徵收工作程序分為徵地報批前工作程序、徵地報批材料組卷和徵地批准後組織實施程序三個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