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與乙訂立房屋租賃
法律1.19W
如何訂立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按房屋產權劃分為公房租賃和私房租賃,二者在合同訂立上大不相同。公房租賃合同多為標準合同,雙方協商較小,而私房租賃合同內容體現自由協商的內容較多。下面主要介紹私房租賃合同的訂立。一、做好訂立合同的準備工作:1、全面瞭解房屋坐落的地點、房屋的結構和附屬設備、房屋的數量、房屋的堅固程度等具體情況。2、對出租人和房屋的關係進行了解,包括出租人是否為所有權人,是否為共有人,若為共有人是否有權出租房屋、房屋產權是否有爭議等。3、初步接洽,並準備合同文本。4、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並登記。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達成了書面協議,房屋租賃合同就成立了,按規定還要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登記。二、房屋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私房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房屋租賃合同的必要條款有:標的物、租金、期限、用途、修繕責任等。在訂立合同中應注意的是:1、標的、出租房屋狀況應在合同中具體話,表明具體地點、門牌號碼、樓層、結構及附屬設備等。2、出租房屋的數量,應載明出租房屋的面積或間數。3、租賃房屋的用途,是經營還是自住。合同中應明確用途,使承租人能按租賃房屋的使用性質正確合理地加以使用,避免使用不當而使承租房屋遭受損失。4、租金及支付租金辦法。應明確租金數額和出租標準,租金支付的時間和方式。5、租賃期限,包括起租日期和終止日期。6、修繕責任。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如沒有約定,則由出租方負責。合同中可以約定由承租人負責正常維修,由出租人支付費用或從租金中扣除。7、違約責任。雙方可約定在違反合同時的責任,如違約金數額或支付標準。8、其他如承租人的優先承租權、優先購買權等。在房屋租賃合同中,如果遵從了文中提到的準備階段的瞭解工作,並依據房屋租賃合同中的主要條款根據雙方當事人實際情況具體簽訂,就會避免在房屋租賃過程中產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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