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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期間去外地工作好批准嗎

法律3.22W
緩刑期間去外地工作好批准嗎
緩刑期間去外地工作好批准嗎
緩刑期間是可以申請去外地工作的,但是需要報經考察機關的批准,至於批不批准視具體情況而定。
    緩刑要遵守的規定有: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