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期間可以去外地嗎?
一、 緩刑期間可以去外地嗎?
一般是不可以離開矯正地的,可以向司法機關申請同意後才可以離開指定的區域。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緩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發現漏罪沒有判決,或是有嚴重違法行為都可能成為撤銷緩刑的條件。此外,緩刑的效力不及於附加刑,即不論緩刑是否撤銷,被判處的附加刑均須執行。
二、緩刑的適用條件
(1)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緩刑的附條件不執行原判刑罰的特點,決定了緩刑的適用對象只能是罪行較輕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輕重是與犯罪人被判處的刑罰輕重相適應的。我國刑法典之所以將緩刑的適用對象規定為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為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較輕,社會危害性較小。相反,被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較重,社會危害性較大,而未被列為適用緩刑的對象。至於罪行性質相對更輕的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因法院不僅僅是根據罪行性質作出具體量刑,法院認為有必要適用管制刑罰進行處罰,所以故將管制刑列為不適用緩刑制度的獨立刑種。所謂“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決確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雖然是中期或長期有期徒刑,但他具有減輕處罰的情節,判決確定的刑期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適用緩刑。
(2)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認為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這是適用緩刑的根本條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雖然被判處拘役或短期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不能表明不予關押也不致再危害社會,不能宣告緩刑。但必須注意的是,由於犯罪人尚未適用緩刑,因而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只能是審判人員的一種推測或預先判斷,這種推測或判斷的根據,依法只能是犯罪情節較輕、犯罪人悔罪表現較好。在這兩個因素中,犯罪情節較輕屬於已然之罪的範疇,主要表明犯罪的社會危害性較小,應當綜合主觀惡性與客觀危害兩個方面加以綜合評判。犯罪人悔罪表現較好屬於未然之罪的範疇,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較小,應當根據犯罪人的罪後各種表現,並適當考慮犯罪人的一貫表現作出評判。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屢教不改、主觀惡性較深,有再犯之虞,適用緩刑難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適用緩刑。
《刑法》(修正案八)將74條修改為:“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對於犯罪分子存在違法行為的,司法機關可以根據實際的涉案事實來進行合法的判決處理,符合緩刑的適用條件的可以適用於緩刑,但如果存在學習或者工作需要要離婚指定的矯正地的,應當根據規定的程序來進行合法的處理。
-
詐騙罪1萬三千元需判幾年?
一、詐騙罪1萬三千元需判幾年?詐騙一萬多應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規定的“數額較大”,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有立功...
-
搶奪國家機關證件罪判刑規定是什麼?
一、搶奪國家機關證件罪判刑規定是什麼?搶奪國家機關的證件的,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
-
取保候審好申請嗎
一、取保候審好申請嗎可以取保的條件是: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或者是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3、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
-
私自存放爆炸物品怎麼量刑
一、私自存放爆炸物品怎麼量刑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