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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買房風險

法律1.61W
離婚買房風險
離婚買房有什麼風險

1、法律不承認“假離婚”


從法律上來講,並不存在所謂的“假離婚”。一旦雙方辦理了離婚手續,由於法律保護婚姻自由,一方無法通過法律途徑要求復婚。


2、離婚財產分割有風險


為了規避限購政策,夫妻雙方通常會在《離婚協議》上約定房產歸一方所有,由名下無房的一方重新購置新房產。如果獲得房屋一方反悔不想復婚,則無房一方會面臨人財兩空的悲慘境地。即使雙方復婚,不論是根據《離婚協議》獲得的房屋還是離婚後單方重新購置的房產,分別屬於各自第二次結婚前的個人財產。


3、離婚後財產不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後,雙方應當按照簽署的離婚協議分割財產,離婚後各自取得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不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方無權再依據夫妻共同財產的相關規定要求分割財產。


之前的房貸未結清的情況下就試圖購買第2套房子,這對當事人個人而言也是不小的經濟壓力,不過,有房貸還有能力購買二套房的這些人收入能力肯定也都非常的可觀。認定成為二套房的話主要是首付要求非常的高,其他方面不會對個人生活產生太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