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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上還錢

法律3.31W
借條上還錢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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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上沒寫什麼時候還錢

  
1、《合同法》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2、同時,一般的民事行為訴訟時效期限為2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對於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債務關係,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該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對於債權人一直沒有主張權利的,則適用最長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債務關係發生之日起計算20年,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護。????
3、但如果對方明確表示不還錢的,那訴訟時效是2年,時間從其表示不還錢的那天的第二天起,開始計算。????當然,對方明確表示過不還錢的證據,要對方來證明,否則你仍然保有20年的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