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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過程中債權轉讓

法律2.77W
執行過程中債權轉讓
訴訟過程中債權轉讓
債權轉讓又稱“債權讓與”,即合同權利的讓與,指合同一方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部分地轉讓給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債權轉讓應遵循相關的法律規定,否則就有可能因轉讓存在瑕疵而使得自身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 權轉讓的禁止性規定 我國合同法對訴訟過程中債權轉讓範圍做了限制,存在以下三種情形的債權不得轉讓: (一)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如借款合同已經約定債權不得轉讓的; (二)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如請求支付贍養費和撫養費的權利不得轉讓; (三)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該條一般是指基於特定債權人利益和人身信任所成立的債權。如轉讓的債權存在以上三種情況,將導致債權轉讓行為無效,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另外,法律規定債權轉讓應遵循法定形式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依照規定辦理,如轉讓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的債權須經有關部門批准。 債權轉讓的通知義務 我國合同法第八十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債權轉讓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有義務將債權轉讓的通知以合理的方式通知債務人,債權轉讓通知到達債務人後才對債務人產生效力,實踐中最好能夠由債務人簽收書面的債權轉讓通知,以防發生糾紛。 3、從權利的轉移 債權轉讓生效後,受讓債權一方取得從屬於該債權的相關從權利,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這裏的從權利常見的有抵押權、保證債權、質權、留置權等。債權的受讓人在債權轉讓生效之後,可以據此向相關的抵押人、擔保人等主張權利以實現自己的債權。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關於債權轉讓起訴狀範文的資料,在進行債權轉讓時應該首先明確該債權是否可以合法轉讓,在書寫債權轉讓起訴狀的時候,對於事實與理由部分要根據具體情況書寫,為了更好的維護當事人的權利,建議到律師365找專業的律師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