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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中保險利益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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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中保險利益分割
離婚財產保險利益如何分配

離婚財產保險利益如何分配?請看以下幾點:


(一) 以夫妻共同財產為保險標的,應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為保險標的而購買的保險,無論以夫妻誰的名義投保,而又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內取得的財產保險的保險金,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二) 以一方個人財產為保險標的,應如何分割?


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投保,或你的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前投保而在婚後獲得保險金,這筆錢仍是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當然,如果婚前個人財產購買保險所用的保險費是夫妻共同財產,那麼,當初用來繳納保險費所用去的夫妻共同財產,還需要返還另一方一半。


(三) 離婚時仍處於有效期內的家庭財產保險合同利益如何分配?


離婚財產分割,如果該份投保的財產歸一方所有,但這方不是原保險合同的簽約當事人,或者夫妻均是原保險合同當事人,需要持法院的生效判決或調解書或簽署的離婚協議書保險公司辦理合同變更或解除手續。若解除保險合同,保險公司扣除已發生的保險費後剩餘的保險費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如果經協商同意履行合同,可以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有一方補償給另一方共同繳納保險費的一半,如果這份保險合同歸一方所有,這方又是保險合同的投保人,一方與保險人之間的保險合同自動繼續履行,但應以夫妻共同繳納的保險費一半給另一方。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家庭財產險一般是認為屬於夫妻共同所有的,因此離婚後家庭財產險中的保險金也要拿出來進行分割才行,但由於這屬於比較特殊的財產,所有分割的時候就顯得有點複雜。而要是你在閲讀了上文之後還搞不清楚相關情況的話,可以建議你來電諮詢一下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