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傷對方拒不賠償怎麼寫訴訟狀
一、被人打傷對方拒不賠償怎麼寫訴訟狀?
(1)標題。單列一行在正中寫“民事起訴狀”或“民事訴狀”。
(2)訴訟參與人身份等基本情況。如原告是公民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如果原告是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則需寫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以及與原告的關係。原告如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原告寫單位名稱、地址。次一行寫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法定代表人應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原告不論是公民或者法人,如有委託代理人的,在原告的下一項還要寫明委託代理人的姓名、職務以及與原告的關係。被告欄的事項與寫法與原告欄的事項和寫法相同。
(3)訴訟請求。這一部分主要寫明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解決原告一方要求的有關民事權益爭議的具體問題。如要求損害賠償、債務清償、履行合同、產權歸還等。訴訟請求應寫得明確、具體、簡明扼要。
(4)事實和理由。這一部分是民事訴狀的 正文和核心部分,是請求人民法院裁決當事人之間權益糾紛和爭議的重要根據。一般是先寫事實,後寫理由。事實部分,主要是寫明被告侵權行為的具體事實或當事人雙方權益爭執的具體內容,以及被告人所應承擔的責任。包括髮生爭執的時間、地點、原因、情節和事實經過都應具體寫明,其中,應着重寫清楚被告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和應承擔的責任以及雙方當事人爭執的焦點和實質性分歧。事實寫清楚以後,提供充分的人證、物證、書證及其它足以證明原告起訴有理的證據。理由部分,就是根據事實和證據,寫明認定被告侵權或違法行為的性質和所造成的後果及應承擔的責任;同時寫明提出請求的政策和法律依據,但必須注意援引法律應準確、適當。
(5)訴狀所遞交的人民法院名稱。可以這樣寫:“為此,特向你院起訴,請依法判決!此致××××人民法院”。
(6)具狀人簽名或者蓋章,並註明提交訴狀的年月日。
(7)附項。應依次寫明本訴狀副本的份數;書證、物證的名稱、件數;證人的姓名和住址;年、月、日。
二、一般民事訴訟流程是什麼?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 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 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户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複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複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六)提交糾紛提起的訴訟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在已經被對方打傷了的情況下,不能説對方拒不賠償自己就不知道應該怎麼處理了,在當事人表現出這種漠然的態度之後,應該選擇通過司法途徑,堅決讓對方承擔應有的法律責任,而且,就算傷情不構成故意傷害,報警後對方也會被行政拘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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