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書超過期限未出具該怎麼辦?
在交通事故理賠過程中,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證據,其確定了交通事故各方的責任分擔。通常,這個責任書交警部門會在規定時間內出具,那麼交通事故責任書超過期限未出具該怎麼辦?下面本站小編根據這方面的法律知識,給大家解釋一下。
一、 法律規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做出的時間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相關規定,總結如下:
1、交警應當在現場調查之日起10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書;
2、對於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在查獲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10日內作出;
3、對於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得出結論之日起五日內作出。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可能延遲做出的情形
由上文規定的時間可瞭解,一般類型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會在10日內可作出,特殊情況:
1、侵權車輛和侵權者身份不明,即無法查獲肇事車輛和駕駛人。這種情況下責任認定書只能待肇事案偵破後10日內製作,但受害人及其家屬享有向交警諮詢案件偵辦情況的權利,交警部門應當配合告知;
2、案件需要檢驗或者鑑定的,據法律相關規定檢驗或鑑定在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一般期限為20日,超過的需經上一級部門批准,最長不得超過60日。
3、綜上所述,除了因逃逸交通事故尚未偵破外,一般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為在10日內製作,需要鑑定或檢驗的一般在20日左右,特殊情況最長的會需要兩個月。
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遲遲不出可採取的措施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49條相關規定,交通事故逃逸案尚未偵破的,受害人一方有權要求交警部門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警部門自接到書面申請之日後10日內做出認定書。
據此,受害人一方可及時跟進交警瞭解進展,在必要時候可以主動向相關部門申請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具體的申請方式需以書面形式進行。
由上文可知,按照法律程序,交警部門要在現場勘查完畢後十日內出具交通事故責任書。對於比較複雜的交通事故,這個責任認定可能會延期。如果我們遇到交通事故責任書超過期限未出具的情況,要問清原因,可以主動向交警部門做出責任認定的申請。總之,我們在處理交通事故的時候要主動些,不要一味的等。
-
交通事故責任可以推定情況有哪些?
所謂的交通事故責任推定,就是指當事人未表明位置而移動了事故現場的車輛或者人員,使事故無法認定,應當負交通事故全部責任。那麼,交通事故責任可以推定情況有哪些?一般是一方責任人逃逸或未及時報案導致無法認定,就可以交通事故責任推定。責任推定有下列幾種情況:1、...
-
侵權責任分為責任認定過程嗎?
一、侵權責任分為責任認定過程嗎?不是。侵權責任分為以下三類:1、過錯責任是指任何人因自身過錯侵犯別人的權益時,應當對損害承擔侵權責任;2、無過錯責任是指根據明確規定,無論加害人是否有過錯,都必須對其加害行為承擔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3、公平責任是指當事人對...
-
交通事故次要責任賠償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一、交通事故次要責任賠償標準是怎麼規定的1、當事人負主要原因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2、當事人負次要原因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的,在...
-
交通事故責任書主責要吊銷駕照嗎
一、交通事故責任書主責要吊銷駕照嗎吊銷駕駛證是駕駛員有違章情況導致發生了交管事故,交管部門對駕駛員的一種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規定,下列情形要吊銷駕駛證:1、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2、機動車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