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勞動關係如何反駁?
一、事實勞動關係如何反駁?
依法認定的事實勞動關係不接受反駁,事實勞動關係包括以下幾個概念:
1、沒有書面合同形式,通過以口頭協議代替書面勞動合同而形成的勞動關係;
2、應籤而未簽訂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後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而形成的勞動關係;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以前簽訂過勞動合同,但是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同意勞動者繼續在本單位工作卻沒有與其及時續訂勞動合同而形成的事實延續的勞動關係;
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勞動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規定了勞動者的權力、義務條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兼併合同中規定了職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問題,這就有了作為事實勞動關係存在的依據;
5、勞動合同構成要件或者相關條款缺乏或者違法,事實上成為無效合同,但是雙方依照這一合同規定已經建立的勞動關係。
事實勞動關係是指無書面合同或無有效書面合同形成的勞動僱傭關係以及口頭協議達成的勞動僱傭關係。事實勞動關係的確認需存在僱傭勞動的事實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合法地位,確認了勞動關係不依賴書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擴大了勞動保護範圍,對不簽定勞動合同的僱主有了更大約束,更多的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二、勞動關係的存續時間和認定要素有什麼?
有勞動合同書的就是合同約定的工作期間,如果沒有,則是員工與用人單位實際建立的時間段。
勞動關係認定三要素是: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事實勞動關係不接受反駁,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就從簽訂合同之日開始,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從與用人單位建立實際勞動關係之日開始。勞動關係認定如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具有合法的主體資格,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所需要的。
-
醉駕襲警如何判
一、醉駕襲警如何判醉駕襲警的判處是:以危險駕駛罪和襲警罪數罪併罰,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
-
肇事逃逸交警找不到人怎麼辦?
一、肇事逃逸交警找不到人怎麼辦?抓不到嫌疑人由保險公司先負責賠償,沒保險的有嫌疑人親屬負責,賠償不了等待公安機關的處理。案發地交管局可以通過發協查通報、舉報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或者偵破線索。發出協查通報或者向社會公告時,應當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基本事實...
-
危險駕駛醉駕要罰款多少
一、危險駕駛醉駕要罰款多少?醉駕不會被罰款,醉駕是刑事處罰,法院可以根據犯罪情節判處罰金。《刑法》第五十二條【罰金數額的裁量】判處罰金,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
交通肇事罪判緩刑駕駛證會弔銷嗎
一、交通肇事罪判緩刑駕駛證會弔銷嗎交通肇事罪應當吊銷駕駛證。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